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国资委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共青团市国资委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承担联系企业复转军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稳定(包括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面的工作,综合协调和处理国资委系统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委领导专项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