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市国资委系统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与京津冀、雄安新区等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京津冀、雄安新区等地区国资委、央企、国企的对接合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的外事事务,配合做好市区外所监管企业的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