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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十三五”谋划“十四五” 保定市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0-12-24 10:05:00点击次数:24667次
“十三五”期间,保定市国资委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一系列重要部署,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完善了国资国企改革制度体系,为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建立了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巡查制度、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稽查,推进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将全部市属国有一级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为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及分类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确定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33户;签订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342份,涉及家属区287个,居民10.58万户,并已全部完成资产和职能划转移交;对我市7家食品行业国有企业进行了整体改制重组,打造混合所有制的食品加工旗舰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首创“打包破产”改革模式,对6家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实施 “整体打包”破产,加快了改制效率,降低了改制成本,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板。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同比增长4.2%;实现利润总额9.7亿元,同比下降26.5%;资产总额为1517.6亿元,同比增加18.1%;所有者权益为212.7亿元,同比增加10.2%。
围绕保定市“十四五”时期“着力把保定打造成为与京津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和环京津核心功能区发展排头兵,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战略部署,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将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管资本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的重点职能,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形成以产业集团公司为主体、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抓好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加强资产统计、综合评价和经济运行分析,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逐步将委托其他部门监管的企业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力度。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目标,积极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广泛征集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主动寻求与央企、省企及民企的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依法规范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各类出资人的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加快推动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将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医、车、电、数”四大产业和民生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切入点,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推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格局。
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切实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规对企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巡察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行使权力的监督。三是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和集体研究作为重大决策的必须程序,不断提升依法经营、科学决策水平。四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广泛接受职工群众及媒体舆论的监督,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方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明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落实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定责、履责、明责、督责、问责”的责任落实链条,严肃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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